法律咨询热线

1860115597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补偿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这些不可不知的“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指南,你知道几个?!

2019年1月17日  北京养殖场拆迁律师   http://www.yzccqls.com/

  征地拆迁不仅仅只是拆迁双方对补偿额达成一致那么简单,如何审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也很重要!那么,签订征地拆迁协议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首先,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方,且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应当是以房屋征收部门的名义来与被拆迁人签订,除此之外的任何主体都无权与被拆迁人签订。

  因此,在目前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比如拆迁办、拆迁实施单位或者是街道办事处等机构与被拆迁人签协议的情况,是隐含着法律风险的。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因此,在在签协议使被拆迁人应当注意对方是以何种名义来签协议的,以免利益受损。

  其次,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 、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 、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 、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 、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第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拆迁方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方今早的履行合同

  第四,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后一种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隐患的

  第五、安置补偿协议自己留存一份。

  在实践中,当地拆迁方往往会以需要上级领导审批或者其他理由,将被征迁人签字摁手印的协议拿走。因为手里没有原件,被征迁人的协议内容得不到履行或者被篡改的情况也是频频出现。要进行法律维权,需要提供权利、义务载体的书面补偿协议,如果手中没有,维权就会陷入被动。因此,被征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签订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所签协议!

  第六,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

  比如是否为拆迁方付款设置了条件,这个条件是否模糊或者难以实现,一旦出现这样的条款就要注意了,拆迁方有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款设置延迟付款时间,因为一线城市的房屋或者一些大型企业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金额都比较高,有些甚至能达到几千万不等,而这些补偿费用一旦晚付几个月所产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所以,被拆迁人在遇到此些对自身合法利益的不利因素时千万要小心谨慎,如有疑问或者拆迁方难以解答清晰的均不要随意签订补偿协议,以防自身的合法利益产生巨大损失!如有需要还须及时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合理的运用法律来维权自己的权益!来源:网络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资讯,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平台吧!当您遇到拆迁问题时求助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凯诺拆迁律师维权热线:400-67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