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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个人住宅征收土地使用税吗?

2018年4月10日  北京养殖场拆迁律师   http://www.yzccqls.com/

  公民对土地的使用是伴随着向国家缴纳包括使用费和税费在内的各种费用的,尤其是税费是国家最为重视的一种征收类型,但是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并不是将全部的土地使用全都涵盖在内,那么,个人住宅征收土地使用税吗?

  一、个人住宅征收土地使用税吗?

  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 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业用途,就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了。

  个人房产税是以个人所拥有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个人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个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个人住宅征收土地使用税吗?综上所述,如果是公民为了居住使用而在土地上建造了房屋是不会被国家要求上交土地使用税的,因为国家之所以统一管理土地是为了满足公民最基本的居住需要,只有在公民把土地用来额外的营利时才会被要求缴纳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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