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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如何办理?

2018年1月10日  北京养殖场拆迁律师   http://www.yzccqls.com/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主要是为了通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如何办理?下面凯诺北京拆迁律师为大家来介绍一下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程序在各地是不同的,因此下面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仅供大家参考。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验证、合同备案、立卷归档。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项目预登记通知书;

  3、《商品房买卖合同》全套(原件);

  4、承购人的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代码证、个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预售的商品房未设定低压的书面具结书(原件),已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证件资料(复印件)及抵押权人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意见;

  6、预售情况清册。

  (二)审查验证

  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提交资料的合法性和时效性进行审验,并核对商品房项目预售单元的情况。

  (三)合同备案

  1、经核实,对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全套)上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予以注记。

  2、经核实,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备案:

  (1)未经项目预登记的;

  (2)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有转让行为的(已办理项目转让变更手续的除外);

  (3)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抵押登记部门未出具接触抵押关系证明的,抵押权人未出具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证明的;

  (4)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上规定的预(销)售时限及预(销)售范围的商品房;

  (5)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

  (四)办理时限

  对符合商品房项目预登记或办理项目预登记变更条件的,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对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办理合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条件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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