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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的区别

2018年1月5日  北京养殖场拆迁律师   http://www.yzccqls.com/

  很多人都了解抵押贷款但根据我国《担保法》所规定的担保方式五种分别是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和留置而贷款担保方式则分保证抵押质押对这三者的区别大家就不太清楚了下面为大家来介绍一下!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保证被称为人的担保,而抵押和质押是指担保人以一定财产提供的担保属于为物的担保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从概念上可以看到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在以下几点

  首先在于抵押的标的物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的标的物为动产与权利

  其次抵押物不可转移占有质押物可以转移占有所以占有权是否转移是抵押与质押最本质的区别

  第三在抵押中抵押期间抵押物所生的自然孽息和法定孳息由抵押人收取抵押权人无权收取抵押物所生孽息而在质押中除当事人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以外质押期间质押物所生孽息均由质押权人依法收取

  第四抵押的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质押的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

  第五抵押可以在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基础上重复设置抵押权而质押在法律上不允许在同一质物上重复设定质权

  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担保期间财产的损失由债务人负责,而质押担保则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由债权人保管,期间财产的损失由保管方即债权人负责;

  其次,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而质押担保则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

  此外,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在担保财产的形态上也不同,前者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而后者则一般是动产或权利的转移。

  合同的担保方式一般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所以你说的抵押、质押,保证都是担保的方式。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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