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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农村或城镇户口的农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方面有哪些区别?

2017年12月8日  北京养殖场拆迁律师   http://www.yzccqls.com/

  随着农村老龄化群体的增多,年轻劳动力也不断往城市涌入,农村空闲房屋的继承就成为许多人急需了解的问题。因为有些农村家庭除了老人,其他成员都成为了城镇户口,那么在继承农村房屋方面和农村户口的农民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凯诺北京拆迁律师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吧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继承房屋的概念。

  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其次,关于农村房屋的继承就要和农村宅基地分开解释。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可自己建房。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拥有也是不能通过继承所得的。所以拥有城市户口的你是不可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农村房屋则不同,他是所有权归房屋建造者所有,是农民的合法财产。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屋。所以无论是户口属性如何,都不影响对农村房屋的继承。

  不过,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城镇居民户口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毁坏消失,或者房屋闲置两年以上,那么宅基地也会被集体收回的。

  第三,继承农村房屋需要哪些流程?

  首先,要通过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价格的评估;其次,要通过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第三,要通过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四,要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拿上上述的证明材料办理申请继承登记手续;还有一些其他特殊情况的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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