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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承租人怎样获得合理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费是怎么计算的

2021年3月21日  北京养殖场拆迁律师   http://www.yzccql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养殖场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房拆迁,承租人怎样获得合理补偿

公房拆迁,承租人怎样获得合理补偿


公有房屋,简单的来说就是所属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房屋,相对应的就是人可以向主管单位申请使用公有房屋,或者福利分配这类的公有房,也可以通过租赁关系的建立来做拥有公有房屋的使用权。因此,相对的人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取得公有房屋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虽然承租人并不具备公有房屋的使用权,但是不等于在拆迁的过程中,不具备拥有自己的合法权益。


1.拆迁租赁房屋,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说明房屋承租人作为拆迁行为的利害关系人,理应参与到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应当向承租人告知有关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补偿方案等。




2.拆迁租赁房屋时,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要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或者拆迁人对于房屋承租人有进行安置处理,或者给于被拆迁人一定的经济补偿,而这些补偿需要二者协商一致。


3.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如果对于解除租赁关系打不成合理的协议时,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进行产权置换,而通过置换的房屋,如果原来的承租人愿意承租,那么就需要通过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进行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在遇到公房拆迁问题的时候,承租人的维权之路比较困难,因此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这样才能制定完美的维权方案。正确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停产停业损失费是怎么计算的

停产停业损失费是怎么计算的


停产停业损失主要包含两方面,即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使得被征收人失去获得利润的机会,所以,其实就是利润损失;和由于征收而不得不发生的一些必要费用。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由于这只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所以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补偿期限”。这种方法就是我们所说的“按照基本利润计算”。




对于“月净利润”,根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是指生产经营者利用被征收房屋,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平均能够获取的税后净利润。月净利润按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的损益表确定。无法根据损益表确定的根据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推算。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三类应当补偿的事项,其中有一项叫做“停产停业损失。